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看我国经济形势,不仅要看“形”,更要看“势”。11月16日,国家发展改革委举行11月新闻发布会,国家发展改革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、新闻发言人李超介绍,2022年9月以来,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,持续开展扩大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投放工作,通过加强项目申报环节的指导和服务、引导银行加大项目对接力度、强化要素保障和配套服务、丰富金融产品供给等举措,着力加强对制造业特别是民营制造业企业的融资支持和金融服务。
下一步,国家发展改革委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部署,会同人民银行、金融监管总局等在现有工作基础上,持续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和服务保障力度,持续加大对制造业企业特别是民营制造业企业金融支持力度,持续提升服务现代化产业体系的能力和水平,为推动制造业高端化、智能化、绿色化发展提供有力支撑。
推动经济在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
10月份以来,我国经济总体保持回升向好态势,具体来看:重点领域消费亮点较多。比如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,10月份,国内汽车销量285.3万辆,再创当月历史同期新高,同比增长13.8%。生产供给稳中有升。10月份,全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、服务业生产指数同比分别增长4.6%和7.7%,增速分别比9月份加快0.1个和0.8个百分点。地区经济保持恢复向好态势。浙江、江苏、四川等经济大省发展持续向好,西安、郑州、杭州、南京等重点城市经济运行稳步回升,对全国经济增长支撑作用增强,与此同时市场预期保持平稳。
“尽管10月份制造业采购经理指数(PMI)有所回落,但从分项指标看,生产经营活动预期指数为55.6%,比9月份上升0.1个百分点,连续4个月处于较高景气区间。下一步,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决策部署,精准有效实施宏观调控,推动新增发1万亿国债等已出台宏观政策持续落地见效,加强政策预研储备,推动经济在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基础上实现高质量发展。”李超表示。
国家发展改革委将着力做到“四个持续”:首先,是持续扩大国内需求。稳步恢复和扩大大宗消费,推动服务消费保持较快增长,大力推动在城市社区中嵌入养老、托育等服务设施。加快组织实施新增发1万亿国债项目建设,尽早形成实物工作量。持续推进“十四五”规划102项重大工程等重大项目实施,加快“平急两用”公共基础设施建设,强化重点民间投资项目要素保障,滚动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。
第二个方面,是持续支持企业高质量发展。加快推进传统产业改造提升,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,激发数字经济创新发展新动能。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,加快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,落实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各项举措,有效解决企业提出的诉求和建议。
第三个方面,是持续做好岁末年初民生保障工作。强化落实就业优先政策,做好高校毕业生、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。畅通重要民生商品流通,维护重要民生商品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。加强迎峰度冬煤电油气运保障,确保群众安全温暖过冬。突出抓好重点地区灾后恢复重建。
第四个方面,是持续强化政策统筹协调。统筹做好今明两年宏观政策的有效衔接,做好明年政策靠前发力的各项准备工作,注重政策的组合性、协同性、精准性,确保明年经济开好局、起好步。持续做好新出台政策与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,强化各类政策协调配合。同时,做好“十四五”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工作,强化对“十四五”后半程经济社会发展的引导作用。
党中央、国务院高度重视实体经济特别是制造业发展。前不久召开的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强调,要把更多金融资源用于促进科技创新、先进制造、绿色发展和中小微企业。在各方共同努力下,扩大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投放工作取得新进展,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:一是制造业贷款结构持续优化。截至三季度末,制造业贷款余额同比增长17.18%,其中制造业中长期贷款余额增长34.43%,有力推动制造业投资实现较快增长;同时,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占制造业贷款比重达49%,比2022年底提高3.9个百分点,融资结构进一步优化。
二是项目融资对接力度持续增强。从国家发展改革委推送给21家全国性银行的项目清单看,2023年以来清单内新签约项目2811个、签约金额6054.3亿元,新投放项目3047个、投放金额3523.8亿元,传统产业改造升级、生物医药、电子信息等领域签约和投放力度明显增大。
三是对民营制造业企业的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大。民营企业申报数量多、项目质量高、资金落地快,前三季度民营制造业项目审核通过率高于全部项目审核通过率1.5个百分点,签约投放落地率高于全部项目落地率8.3个百分点。
民营经济发展形势边际改善
随着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政策举措陆续细化落实,近期民营经济发展形势边际改善。李超介绍,9月份,我国新登记注册私营企业户数同比增长18.1%,比8月份加快8.4个百分点。1—10月份,我国民营企业进出口增长6.2%,占进出口总额比重53.1%,比2022年同期提高3.1个百分点。自国家发展改革委内部设立民营经济发展局以来,民营经济发展局会同有关方面认真落实《中共中央、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》,重点开展了三方面工作。一是健全与民营企业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。通过各种方式开展一系列民营企业家沟通交流活动,当面听取相关企业诉求建议,全流程跟踪、闭环解决企业反馈的问题。二是加强经验交流和互鉴。前不久,在江苏无锡召开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现场会,邀请有关部门和地方,推广工作经验、交流特色做法、促进互学互鉴、推动政策落实。三是加快研究谋划一批政策举措。开展未来一个时期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重大课题研究,研究建立民营经济发展形势监测指标体系,研究出台推动民营经济提升国际竞争力、强化品牌建设等政策举措。
为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决策部署,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研究制定了《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》。李超认为,总的看,新机制有三方面特点:在参与主体上,最大程度鼓励民营企业参与;在收益来源上,聚焦使用者付费项目;在操作模式上,全部采取特许经营模式。其中,最突出的特点就是最大程度鼓励民营企业参与,这样设计主要有三方面考虑。
一是落实中央部署。党中央始终坚持“两个毫不动摇”“三个没有变”,始终把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当作自己人。新机制最大程度鼓励民营企业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,是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。
二是回归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(PPP)本源。PPP(Public—Private Partnership)中第一个P指公共部门、第二个P指私人机构、第三个P指合作,我国推进PPP的初衷,主要是在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领域引入民间资本和外商投资,提升运营效率和管理水平。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,就是要坚持初衷、回归本源,最大程度鼓励民营企业参与。
三是鼓励民间投资。当前民间投资结构正在优化调整,1—10月份制造业、基础设施民间投资同比分别增长9.1%和14.2%,呈现出较强投资活力。新机制明确优先选择民营企业参与,将进一步调动民间投资积极性,推动民间投资结构持续优化调整。
为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,《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》明确了《支持民营企业参与的特许经营新建(含改扩建)项目清单》,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建(含改扩建)项目按照不同特点分为三类,明确提出市场化程度较高、公共属性较弱的项目,应由民营企业独资或控股;关系国计民生、公共属性较强的项目,民营企业股权占比原则上不低于35%;少数涉及国家安全、公共属性强且具有自然垄断属性的项目,应积极创造条件、支持民营企业参与。需要注意的是,项目清单不是准入清单,对清单所列领域以外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,也应该积极鼓励民营企业参与。同时,对于外商投资企业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,按照有关要求并参照上述规定执行。
李超表示,下一步,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抓紧制定特许经营方案编写大纲、特许经营协议范本和实施细则,动态调整项目清单,指导各地按照新机制要求,规范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项目,真正做到最大程度鼓励民营企业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建(含改扩建)项目,充分调动民间资本积极性,切实激发民间投资活力。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从三个方面发力,努力解决制约民营经济发展的难点、堵点和痛点问题,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。
一是持续完善制度设计。强化民营经济发展形势研判、政策统筹、推动立法等各项工作,大力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、政策环境、法治环境。二是持续拓展发展空间。有序扩大民间投资市场准入,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关键核心技术攻关、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、全球范围产业分工和资源配置、重大战略部署等相关领域工作。三是持续搭建服务平台。积极打造政策、交流、合作、监测、评估、宣传等六大服务平台,持续优化营商环境,畅通沟通渠道,积极纾困解难,促进健康发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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